以下李麗琴等四名機動車駕駛?cè)?,因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被金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婺城大隊查獲,當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內(nèi)接受處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公安機關(guān)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guī)定》第一百六十八條等規(guī)定,現(xiàn)將其對應(yīng)違法事實、理由和處罰依據(jù)公告告知如下,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五條、六十三和六十四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有提出陳述和申辯、要求聽證的權(quán)利。如要提出陳述和申辯、要求聽證的,請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內(nèi)向金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婺城大隊(聯(lián)系人:婺城大隊處罰中心童警官、夏警官 地址:金華市婺城區(qū)白龍橋鎮(zhèn)鄭陽路與金龍路交叉口西南***米,聯(lián)系電話:****-******** >****-********)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放棄聽證。
特此公告
金華市公安局婺城分局
****年**月**日
附:
序號 |
姓名 |
身份證號 |
違法事實 |
擬作出的處罰 |
法律依據(j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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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麗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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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時**分,李麗琴駕駛車牌號為無的輕便正三輪摩托車,行至金華市婺城區(qū)老***國道怡村**號鑫源建材商行門口處路段處,實施了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經(jīng)查,你駕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且負有事故責任,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guān)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 |
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擬行政拘留三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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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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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時**分,周丹駕駛車牌號為無的輕便二輪摩托車,行至金華市婺城區(qū)賓虹西路與紫金南街交叉路口處時,實施了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經(jīng)查,你駕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且負有事故責任,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guān)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 |
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擬行政拘留一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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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樂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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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時**分,鄭樂豐駕駛車牌號為無的輕便正三輪摩托車行至金華市婺城區(qū)蔣堂鎮(zhèn)金杰路浪坦塘村路段處,實施了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經(jīng)呼氣測試酒精含量為**毫克/***毫升)違法行為。 |
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擬行政拘留二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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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世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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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時**分,施世洪駕駛車牌號為無的輕便正三輪摩托車,行至金華市婺城區(qū)***國道虹路村交叉路口處,實施了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
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擬行政拘留三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