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進一步加強預防中小 學生溺水工作,持續(xù)推進防溺水“*+*+*”工程(“同上 一 堂防 溺水課”+防溺水“四個 一 ”設施建設+“水花行動”)建設, 最大限度防范和減少中小學生溺水事故發(fā)生,現提出以下措施。
一 、完善預防中小學生溺水工作體系
( 一 )健全工作機制。各地要建立黨政領導牽頭、部門協(xié)作 配合、屬地分級負責、家校協(xié)同聯動、社會積極參與的預防中小 學生溺水工作機制,完善組織領導、監(jiān)督檢查、考評考核等制 度,并將預防中小學生溺水工作納入平安建設重要內容。每年* 月至**月,由公安、教育部門共同牽頭開展預防中小學生溺水 專項行動。
(二)壓實工作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 管、誰負責”的原則,壓實屬地黨委政府的主體責任和相關部門 的主管責任。屬地黨委政府要加強對防溺水工作的統(tǒng)籌協(xié)調,組 織相關責任主體開展重點水域排查、防溺水設施建設、水域巡查 值守、重點對象防護等工作,突出抓好重點時段中小學生脫離學 校、留守兒童遠離家長等薄弱環(huán)節(jié)的管理。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
職責,做好安全教育、社會宣傳、相關領域安全監(jiān)管等工作。
(三)凝聚“家、校、社”合力。各地要指導中小學校做好 學生防溺水安全宣傳教育,嚴格學生在校期間的防溺水安全管 理,督促家長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切實履行監(jiān)護職責,加強防溺水日 常教育管理。發(fā)動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積極參與防溺水宣傳、水 域巡防等志愿活動,大力支持防溺水設施建設、游泳教育培訓等 工作。
二、加強安全教育和警示提示
(四)鞏固“同上 一 堂防溺水課”成效。公安部門要組織民 輔警深入中小學校、村(社區(qū)),采取宣講授課、實操培訓、設 置展板等多種方式,持續(xù)開展學生和家長“同上 一 堂防溺水課” 活動,提升學生和家長安全防范意識,督促家長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 切實履行監(jiān)護職責。
(五)加強校園日常安全教育。教育部門要督促指導學校落 實“****”安全教育制度(每天放學前*分鐘、每周放學前*分 鐘、每個節(jié)假日放假前**分鐘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通過主題 班會、宣傳板報、校園廣播等形式,有針對性地進行防溺水安全 教育引導。強化家校聯動,通過家長會、電話、短信等方式,動 態(tài)提醒家長增強防范意識,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
(六)做好社會宣傳引導。宣傳、文化和旅游、廣播電視等 部門要加大防溺水公益宣傳及警示教育力度,通過公益廣告、宣 傳警示片、滾動字幕、提示短信等方式,向全社會普及安全防范
和相關救護知識,營造濃厚的社會宣傳氛圍。農村地區(qū)可以采取 在人流密集區(qū)域、重點水域懸掛防溺水宣傳橫幅(標語),設立 防溺水宣傳板報(墻報),播放宣傳廣播和視頻等方式加強引導。
三、強化水域風險防范和救援措施
(七)明確水域防范責任。各地要對轄區(qū)內所有水域進行摸 底調查評估,摸清水域安全隱患和警示標識、救援設施配置等情 況,將池塘、水潭、水渠、河段、湖泊、水庫、碼頭、渡口、公 用水井等有較高溺水風險的水域列為重點水域,評估風險等級, 建立重點水域臺賬。按照有關規(guī)定,確定重點水域的所有人或者 使用人、管理人為溺水防范責任主體,負責落實防范措施。
(八)加強水域巡防守護。 指導督促溺水防范責任主體建立 巡查值守制度,明確責任人,在重點時段對重點水域開展巡查值 守。對戶外公共游泳場所,要組織轄區(qū)黨員干部,發(fā)動民間救援 力量、志愿者擔任安全員,加強安全守護。
(九)推進防溺水設施建設。加強重點水域防溺水“四個 一 ” 設施( 一塊警示牌、 一 個救生圈、 一 根救生繩、 一 根救生桿)建 設,并做好日常維護和設施補充。有條件的,應當在風險等級較 高的重點水域安裝廣播和視頻監(jiān)控,監(jiān)控視頻接入基層綜治中心 或公安派出所監(jiān)控平臺。強化科技賦能,積極推廣具備自動預 警、廣播喊話等功能的智能防溺水設施,加強無人機、智能救生 圈等裝備配備,用好防溺水宣教小程序、風險水域電子地圖等信 息技術手段。
(十)提升應急救援能力。 建立公安、消防救援、應急管理、 衛(wèi)生健康、紅十字會等部門和社會救援力量相互協(xié)作配合的溺水 應急救援機制,組織溺水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加強裝備配備,優(yōu) 化溺水事故救援處置流程。鄉(xiāng)鎮(zhèn)(街道)和村(社區(qū))應利用現 有人力資源,組建應急救援力量,加強日常訓練,確保事故發(fā)生 后第一時間就近有序開展救援。
四、培養(yǎng)中小學生“會水”能力
(十一)持續(xù)開展游泳培訓。各地要結合實際,持續(xù)開展以 培養(yǎng)學生“會水”能力為目標的游泳教育普及行動(簡稱“水花 行動”),制定游泳教育培訓計劃,以四至六年級學生為主要對 象,組織開展游泳技能、安全知識和自救技能培訓。建立政府主 導、市場參與、多方籌措的中小學生游泳設施及培訓經費投入保 障機制,推動“水花行動”有效開展。
(十二)落實游泳培訓場所。各地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種形 式、利用多方資源,為開展學生游泳培訓提供場地保障。充分利 用社會、學校等現有游泳場所資源,將游泳場所建設納入相關規(guī) 劃并規(guī)范組織實施,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建設游泳場所,農村地區(qū) 可以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設鄉(xiāng)村簡易泳池。
(十三)大力培養(yǎng)師資隊伍。根據游泳教育培訓需求,制定 游泳師資力量配備計劃,多渠道充實師資力量,鼓勵學校教師、 高校體育專業(yè)學生、游泳愛好者、志愿者等參加游泳救生員、社 會體育指導員(游泳)國家職業(yè)資格培訓。建設“專兼職結合”
“校內外結合”的游泳教育師資隊伍。
(十四)做好培訓安全管理。游泳教育培訓應當在水質達標、 水深合規(guī)的游泳池內進行,嚴禁組織中小學生到池塘、水庫、河 流等不安全水域開展游泳培訓。加強場地、設施、器材和衛(wèi)生管 理維護,配齊安全防護工具,落實好培訓期間和培訓途中安全管 理措施。
五 、落實重點對象防護措施
(十五)建立重點對象臺賬。各地要組織對轄區(qū)內中小學生 進行摸底排查,將農村留守學生、特殊困難家庭學生、城鎮(zhèn)返鄉(xiāng) 學生等列為溺水重點防護對象,建立工作臺賬,學校和鄉(xiāng)鎮(zhèn)(街 道)、村(社區(qū))要根據掌握到的情況及時更新補充完善。
(十六)加強重點對象防護。完善關愛服務體系,健全校外 保護機制,明確專人負責防溺水重點防護對象及其家庭的對接服 務,通過家訪或電話、短信等方式經常性提醒家長或者其他監(jiān)護 人加強防溺水教育管理。推動在農村地區(qū)建立防溺水“鄰里盯 防”機制,對溺水重點防護對象,組織網格員、志愿者和“五老 人員”等各方力量精準對接、加強盯防,確保重點時段有人管、 知去向。
(十七)強化農村學生管理。依托“童心港灣”“婦女兒童權 益保護站”等現有工作機制,利用農村綜合服務設施、新時代文 明實踐站等現有設施,組織發(fā)動志愿者、“五老人員”、返鄉(xiāng)大學 生等為中小學生提供節(jié)假日學習輔導、休閑娛樂等服務。建立學
生防溺水“聯防小組”和學生相互提醒、報告機制,有效加強日 常監(jiān)督管理。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將預防中小學生溺水工作作為民生實事著 力推進,結合實際細化具體措施并抓好貫徹落實。預防學齡前兒 童等其他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參照本文件精神執(zhí)行。